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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关于本学期期末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06-08    作者:     来源:     

1、定于6月15-16日进行毕业班所有课程考试,请任有毕业班课程的老师在18日前将有老师签名的学生成绩表交教务科段老师处。11、成绩的评定:(1)平时成绩的评定:平时与期中成绩由任课教师按规定比例计算好(没有进行期中考试的课程,平时成绩为20%,期末成绩为80%。

关于本学期期末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本学期期末工作的安排如下,请全院师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1、定于6月15-16日进行毕业班所有课程考试,请任有毕业班课程的老师在18日前将有老师签名的学生成绩表交教务科段老师处。

2、定于6月24 ~25日组织毕业生最后一次补考或重修考试。请还有不及格科目的毕业班学生在6月23日前到教务科段老师处报名,并按时参加补考。过期将作结业处理。

3、定于7月4日,举行2006届毕业生毕业典礼暨学士学位授予大会,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必须由学生本人到辅导员处领取,不得代领。如需他人代领,必须凭本人亲笔委托书。

4、2006年6月24日结束新课,凡考查科目由任课教师组织于6月24日之前结束考核。

5、2006年6月26日~7月2日进行期末总复习和公共课考试。

6、2006年7月3 ~ 8日进行专业课考试。具体时间请注意近期公告。

7、公共课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请见:教务处通知http://www.jgsu.edu.cn/jyjx/jwtz/2006_06_08_932.html

8、出卷要求:

(1) 所有试卷必须在6月28日以前完成,出试卷前必须填写课程考试命题计划。

(2) 专业主干课程必须从题库中随机组卷,每门课程必须上交题型、题量相同和难易程度相当的两份试卷,由院长抽取一份作为期末考试试卷。

(3) 试卷按标准格式(或用B5纸)打印好,经院长审查签字后,由教务科统一交教务处印刷。

(4) 试卷由教务科统一安排任课教师在办公室逐份装订,并按考场封好交教务科保管。

9、考试要求:

(1) 有考试时,相关任课教师应到院办做联络工作。

(2) 学生考试时必须带好考试证、身份证或学生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学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将装订的试卷拆开,不得自带草稿纸,否则视为舞弊。

(3) 所有监考老师必须在考前15分钟到指定地点取试卷(一楼值班室或院办),考完后将试卷送到各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科进行密封。

(4) 需缓考者要办理缓考手续。凡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者,必须在6月28日前书面申请缓考并经院长签字同意,否则按缺考论处,必须进行重新学习。

10、阅卷要求:

期末考试阅卷由教研室统一组织,并采取分题、流水线集体阅卷方式进行。同一教研室的老师,无论任课与否,都有义务参加集体阅卷。

11、成绩的评定:

(1) 平时成绩的评定:平时与期中成绩由任课教师按规定比例计算好(没有进行期中考试的课程,平时成绩为20%,期末成绩为80%;进行了期中考试的课程,平时成绩为40%,期末成绩为60%),装入信封密封后,于6月24日前交教务科。

(2) 总评成绩的评定:专业主干课程的总评成绩由学院统一组织评定,任课教师只负责改卷和统计期末考试分数,无需进行总评。

12、试卷分析要求:

(1) 任课教师在阅卷完毕后,负责完成所任课程的一级试卷分析工作。

(2) 教研室主任负责在一级试卷分析的基础之上,作好二级试卷分析工作。

(3) 分管教学的副院长负责在一、二级试卷分析的基础之上,作好三级试卷分析工作。

化学化工学院

200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