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青年教师导师制执行情况的支撑材料指导青年教师教学,指导青年教师科研,指导青年教师开展学科建设,指导青年教师开展课程建设,吸引青年教师参加其团队建设等情况提供书面翔实的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交学院盖章认可。各位教师:
根据2009年3月11日学校教学工作会议精神,关于本学期申报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学校评价)的相关工作详细要求如下:
一、考核对象:
1、凡2009年度要求申报高教教师系列职称的教师,包括从教师到教师(晋级),从其他系列到教师(转评)的人员,外出进修的人员,本学期无课的人员等都要在本学期进行考核。
2、实验系列、管理系列的不要求考核;从教师系列转其他系列的不要求考核。
3、所考核的课程要求为基础理论课程,不能为实验课程。
二、要求材料:
请今年要求申报副高(含)以上职称的教师在听课前提前二周提供如下相关材料,供学校考核小组课前审查:
1、详细教案(原件):本学期有课的教师,提供本学期本门课程的全部教案,至少是当次课以前的所有教案。(可以是手写的或打印的,上课PPT课件不算,存于电脑里的也不算)。如果本学期无课的人员,就交最近一次的,以前的全学期教案。
2、被考核者参加教研室活动的支撑材料
由申请人员所在的教研室主任就申请人参加教研室活动的情况写一个书面的实事求是的评语,交学院盖章认可。
3、青年教师导师制执行情况的支撑材料
指导青年教师教学,指导青年教师科研,指导青年教师开展学科建设,指导青年教师开展课程建设,吸引青年教师参加其团队建设等情况提供书面翔实的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交学院盖章认可。
4、上学期或最近一次所任相应课程的考试卷命题大纲和试卷分析报告原件复印件:由申请人提供信息,教务科统一在试卷存档中复印并盖章认可。
5、能反映所教学生能力提高支撑材料
可以是指导学生“挑战杯”,“创业大赛”,“创新实验”,“小先生”,“考研辅导”,业余科研,所发表的论文等所有第二课堂情况的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交学院盖章认可。
6、教学获奖(表彰)情况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交学院盖章认可。
7、公开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情况(原件,交教务科复印后盖章认可)。
注:纯科研论文不算。
8、承担校级(含)以上教学质量工程情况(原件或复印件),交学院盖章认可。
如:主持或参加教学团队,主持或参加精品课程建设,主持或参加优质课程建设,主持或参加网络课程建设等。
以上材料,请申请人务必在听课前提前两周交齐。
本通知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如有出入,以教务公布的为准。
化学化工学院
2009-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