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通知有关事项:1、申报程序成果主要完成者在教务处网站教学研究版块下载填写《省级教学成果申请表》(附件二)、《省级教学成果推荐书》(附件三)、如果申报一等奖则还需要下载填写《省级教学成果鉴定书》(附件四)→于5月30日前将以上材料各1式1份交教务处参加初审→于7月15日前将通过初审后经过修改的材料各1式1份交教务处参加学校组织的专家评审→根据专家意见再次修改材料后。
井冈山学院教务处(通知)
教务字[2006 ]42号
关于转发“关于第十批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将江西省教育厅赣教高字[2006]31号文件《关于第十批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见教务处网站),请你们根据文件精神组织本院教师积极参加省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下面通知有关事项:
1、申报程序
成果主要完成者在教务处网站教学研究版块下载填写《省级教学成果申请表》(附件二)、《省级教学成果推荐书》(附件三)、如果申报一等奖则还需要下载填写《省级教学成果鉴定书》(附件四)→于5月30日前将以上材料各1式1份交教务处参加初审→于7月15日前将通过初审后经过修改的材料各1式1份交教务处参加学校组织的专家评审→根据专家意见再次修改材料后,于9月1日前将材料(按以下要求的份数)交教务处→学校在以上材料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后于9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
2、申报材料
《省级教学成果申请表》1式30份、《省级教学成果推荐书》1式3份、总结或成果概述1式3份、《省级教学成果鉴定书》1式3份(申报一等奖),按省教育厅标准缴纳的评审费一并交教务处教学信息科。
附件下载
教务处
2006年3月30日
主题词:转发 评选 教学成果奖 通知
抄 报:张泰城校长 桂国庆副校长
抄 送:附属医院
井冈山学院教务处 2006年 3月30日印发
发布时间:2006-3-30 11:25:58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