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加强我院党委与党内外群众联系,根据《党章》,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六听取”:
1.对院里的整体改革发展规划方案的意见和建议要听取;
2.对学科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和建议要听取;
3.对教学、科研、管理改革方案的意见和建议要听取;
4.对重要规章制度制定和修订的意见和建议要听取;
5.对干部任用、考核及党员评议的意见和建议要听取;
6.对评优选先,奖励惩罚处分的意见和建议要听取。
二. 密切联系群众,把握教职工的思想脉搏,坚持“六知情”:
1.对教职工的个性特点、兴趣爱好要知情;
2.对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及其反响要知情;
3.对教职工的家庭情况要知情;
4.对教职工的学习工作需求要知情;
5.对教职工的能力、工作业绩和科研成果要知情;
6.对教职工的实际困难要知情。
三. 密切联系群众,把密切联系群众贯穿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坚持“六谈心”:
1.教职工对学校、院里有意见和建议要谈心;
2.教职工出现情绪波动要谈心;
3.教职工出现工作失误要谈心;
4.教职工受到奖励和批评要谈心;
5.教职工完不成工作任务要谈心;
6.教职工在晋职、晋级及进修、出国前后要谈心;
四.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到教职工的家庭,坚持“六走访”:
1.教职工家中有喜事、丧事要走访;
2.教职工生病住院要走访;
3.教职工本人或家中发生意外要走访;
4.教职工生活困难要走访;
5.教职工在国内、国外较长时期学习、进修期间要走访;
6.老教授、老职工、拨尖人才和生活困难的教职工年节要走访。
五. 密切联系群众,帮助教职工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坚持“六帮助”:
1.教职工继续教育和学习、进修要帮助;
2.教职工工作出现问题和困难要帮助;
3.教职工家庭的喜事、丧事要帮助;
4.教职工家庭发生矛盾要帮助;
5.教职工子女升学、就业要帮助;
6.教职工的经济困难要帮助。